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精神及《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和“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届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参照《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冀地大华信(2016)110号】文件实行。
2、省级优秀毕业生具体评选标准依【冀教就业[2012]1号】(见附件8)文件实行。
在满足院级标准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优秀。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各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人数比例进行评定。
1、各专业班级初评,将结果报所在系审核。
2、系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材料需存入系永久性档案,以便备查。
3、学生处审核,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4、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7届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见附件2)。
五、评选人数
院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各系2017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毕业生总人数的5%,要求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各系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系别 |
院级 |
省级 |
文法系 |
20 |
10 |
经济系 |
48 |
24 |
会计系 |
88 |
44 |
电子信息系 |
38 |
19 |
资源环境系 |
25 |
12 |
管理系 |
35 |
18 |
合计 |
254 |
127 |
注:如本系达到评选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足,名额可视情况减少。
六、表彰
被评选上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被评选上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院统一颁发“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系于2017年5月18日10:00前将如下材料交至学生处314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229302760@qq.com。
1、《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二份(纸制版),系党总支书记填写意见,并加盖系公章。
2、《vns威尼斯平台华信学院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表》和《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纸制及电子版),A4纸打印,系党总支书记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3、《XX系2017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和《XX系2017届河北省优秀毕业生名单》一式一份(纸制及电子版),以模版为标准,A4纸打印,并加盖系公章。
4、各系推荐4名省级优秀毕业生提交《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以附件要求为准,A4纸打印,辅导员及系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名,并加盖系公章。
以上材料请在“校园网”或“华信学工”群共享下载,辅导员要认真核对学生姓名,学院发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中的学生姓名都将以系上报的电子文本为准,上报后不予更改。
8、《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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